认知与分析哲学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研究创新为理念,以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目标,建设科研-创新双强型队伍,培养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沟通合作能力的人才,使中心成为国内外有影响的研究机构。中心要根据本学科在国际、国内的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科研发展目标和规划。
第二条 机构设置
中心为学校二级研究机构,隶属哲学社会科学;拥有专职的科研和行政人员,独立的科研、办公用房、科研设备;中心设主任一名,主要研究人员有:
教 授:魏屹东(主任) 郭贵春 毕富生
副教授:孙岩 胡瑞娜 安军 王姝彦 王航赞 郭建萍
讲 师:范莉 马如俊 韩宁 董佳蓉 宋尚玮 刘伟伟 武胜国 赵晓聃 陈敬坤 李健 樊岳红
以及基地在读的外国哲学与逻辑学博士生。
第三条 研究方向
1 认知哲学——认知科学哲学
2 分析哲学——英美分析哲学
3 逻辑哲学——认知逻辑
第四条 课题申报
以中心名义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围绕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来确定。中心拟申报的重大研究项目,需经中心论证通过,经中心主任批准申报。其他类型的科研项目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中心主任批准申报。
第五条 考核制度
中心在学校考核、学院考核基础上,进行单独考核。考核分论文考核与课题考核二个部分,论文考核以CSSCI收录的论文为基本条件,课题考核每人1万/年。
第六条 人员待遇
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出版学术著作均可获中心资助;成果突出者可优先资助其国内进修深造以及出国交流访问。
第七条 成果署名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认知与分析哲学研究中心与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兼职人员,科研成果署名为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认知与分析哲学研究中心;本中心其它人员,科研成果署名为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认知与分析哲学研究中心。
第八条 学术活动
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国际与国内学术会议,资助中心人员出国学习与交流,欢迎境内外学者来中心进修;中心每二年举行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中心于开学后每双周五下午,4:00-6:00举行一次学术论坛。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有义务做好科研课题结项后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条 本章程自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起执行。
山西大学认知与分析哲学研究中心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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